汽车、摩托车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(关单)申请补发或遗失补办
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俗称“关单”,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,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,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件。
对于汽车、摩托车整车,海关有单独的《货物进口证明书(汽车、摩托车)》,颜色与格式上均与其它货物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有所不同。《货物进口证明书(汽车、摩托车)》十分重要,虽然可以补发,但是认真保管才是最好的方法。必须注意的是,其它进口商品的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一律不予补发,千万不要弄混。
《货物进口证明书(汽车、摩托车)》就像进口汽车的“签证”一样,在实际上牌、转让等过程中,必须出示原件,需要认真保管。但是实际生活中,真正使用的次数不多,因此也会出现“不翼而飞”的情况,这个时候就需要依据程序办理补发手续。《货物进口证明书(汽车、摩托车)》因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,因此补发中涉及到材料、环节非常多,用案例说明如下:
案例一:企业管理不到位,销售遇阻真无奈。
张三在进口车企业购买了一辆一年前进口的车,由于时间较长,企业负责保管的人员李四保管不当,《货物进口证明书(汽车、摩托车)》不慎丢失。
为正常销售,企业这种情况下需要做:
1、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,取得受案证明。
2、取得受案证明后,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证明。
3、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。如实说明合法获得的来源,遗失时间、地点以及有关情况。
4、将受案证明、具备遗失证明的报纸、从进口采购开始一直到销售为止所有的商业合同、发票等合法获得证明提供给海关。
5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企业经营有效证明材料。
6、提供张三、李四的身份证明以及李四在该企业就职的证明。
案例二:随手一扔很潇洒,待到用时犯了傻。
张三购买了进口车后,没有保管好单证,在需要使用的时候发现遗失。
张三因不懂程序,因此委托了代理商进行补发申请,张三需要做:
1、报警、登报、提出申请、准备所需材料(同案例一),交给委托方。
2、提供一份委托证明书,签字并随附双方身份证明。
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,也会有人民法院判决进行补发的情况,但属于极少数,需要持判决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、办案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补发。
信息来源:海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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